在疫情期间,很难在全国范围内找到掩护。
随着全国各地工作的恢复,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,企业专门向员工发放一次性医用口罩。
这些公司发行的面具是劳动保险还是集体福利?
正如我们在前一篇文章中所讨论的,它属于劳动保险费!
然而,这些面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?
郑重回答:对于劳动保护用品,不属于员工收入,所以没有个人所得税!
为什么?
企业购买口罩的费用包含在劳动保护费中,可以税前扣除。
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二章第10条、第二章(二)防止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”的有关规定,公司购买并发放给员工的口罩可作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管理。为了确保工人在流行病期间的安全,在特殊情况下,给工人的口罩是为他们的工作支付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包括劳动保护费是合理的。”
什么是集体福利?
“根据《关于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》(国税函[〔2009〕3号)规定:
(一)尚未实行社会职能分离的企业,其内部福利部门的设备、设施和人员费用,包括职工食堂、职工浴室、理发店、医疗室、托儿所、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、设施和维护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、社会保险费、住房公积金、劳务费等;
(2)在医疗、生活、住房、交通等方面给予员工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福利。包括异地医疗费用、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职工医疗费用、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、取暖补贴、防暑降温补贴、职工困难补贴、救济费、职工食堂补贴、职工交通费补贴等。"
对于劳动保护用品,它们不属于员工的收入,所以没有个人所得税。
为了确保工人在疫情期间的安全,发放给工人的口罩是用于工人在特殊环境下工作,应纳入劳动保护费的范围。
注意:
1.如果它以现金的形式分配给员工,并且员工可以购买自己的商品,它将被视为福利基金。
2.如果市场上口罩供应不足,给员工发放更多口罩以便员工带回家给家人使用的性质将会改变。根据税收法规,他们应该属于集体福利,这是非货币福利。
3.对于单位发放的防护用品,尽可能按“劳动防护用品”处理。但是,如果数量太大(明显超过员工本人的使用量),仍作为“员工福利基金”的一部分处理,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要求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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